安全警示

关于12月5日两起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区县(功能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2月5日上午9时许,平阴县孔村镇一在建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2月5日下午18时许,市中区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导”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市1天之内连续发生2起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严重失职,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保障缺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也暴露出平阴县、市中区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差距,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上浮于表面,在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上有盲区有漏洞。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至上”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把安全生产同干部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要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下沉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安发〔2021〕20号)、《关于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济安办发〔2021〕57号)要求,强化在建工地安全管理,组织“起底式”调查摸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基础数据库”管理。要根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21〕57号)要求,督促在建工程全面落实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在建工程安全总监必须由上级公司(单位)直接派出、直接管理,报同级安委会办公室、住建部门备案,切实压实建设项目一线安全管理责任。要积极推行施工企业“三个一”安全教育管理,每天组织1次不少于10分钟的岗位安全教育,每周组织工人开展1次自我检视,每月组织管理人员报告1次安全责任履职情况。

平阴县、市中区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要尽快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组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到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深刻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有效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