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

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功能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10月9日上午9时许,历下区CBD一在建市政配套工程工地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人员及机械坠落,因救援现场地质条件复杂,人员于10月10日凌晨2时许才被发现,造成1人死亡。10月10日上午9时左右,莱芜区莱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阳光冶金有限公司车间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市通报,引以为戒。历下区、莱芜区政府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企业及有关人员的责任。为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四季度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汲取教训,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要求,加大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各级住建、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城管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突出检查建设、施工、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赁、安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强化对模板支撑体系、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车辆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要加大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检查力度,确保临边洞口、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到位,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二、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立即制定实施四季度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计划,监管执法力量全部下沉一线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检查督促,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取得实效。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常抓不懈,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级住建、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城管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单位)要持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随意压缩工期、随意转包、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书面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项目不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不得复工,企业不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住建、城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查处案例对行业安全的警示教育和规范引导作用。

 

 

济南市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