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客户服务大厅服务手册

 

客户服务大厅服务手册

为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行为,创新服务理念,树立“大

服务”意识,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服务,努力打造“暖万家”服务品牌,现编写《客服大厅服务手册》,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素质标准

大厅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熟知公司业务流程。重视自身素质和个人形象, 具有亲和力,微笑服务,懂得理解客户的需求,擅长使用沟通技巧, 能够引导客户办理业务。

第二条 工作要求

树立供热服务“六个意识”,强化自身业务能力;树立市场意识;树立奉献意识;树立责任意识;树立担当意识;树立服务意识; 树立实干意识。

第三条 仪容仪态标准

保持工装及身体的清洁,无异味,精神饱满,妆容适当。

(一)服装

  1. 保持工装一致,整齐统一;平整、清洁、大方。
  2. 佩戴工牌,位置在左胸锁骨下一掌处,不能并列佩戴私人饰

 

品。

 

(二)面容1.发式

头发保持干净整洁,不染醒目颜色的头发,长发应盘于脑后并用统一配发的发夹进行装饰,且不能触及衣领;短发应合拢于耳后, 不得遮面,不能留有碎发。

2.眼镜

无夸张颜色隐形眼镜及框镜,框镜边框以细边框为佳。3.手指

不留长指甲,并保持清洁,不得涂染夸张颜色甲油,甲油只能 涂无色、浅粉或珍珠色。

(三)配饰

 

  1. 不佩戴任何夸张闪亮的配饰,如玉镯、耳环、吊坠式的耳环

等。

  1. 项链:以简单样式为宜,并放于工装内不外露。
  2. 戒指:两只手不超过一枚戒指;
  3. 手腕:除手表外手腕不得佩戴其他配饰。

(四)仪态

  1. 举止温文而雅、落落大方,不矫揉造作、不轻浮放肆。
  2. 站姿:站立时,头正、颈直、挺胸收腹、双肩平垂,两腿挺

 

直,眼神自然平视。

  1. 坐姿:不能出现斜、靠、趴、卧现象。
  2. 走姿:走路从容,不在客服大厅内跑动,不与客户抢道、争
 

行。

  1. 手势:正确标准,指明目的目标。
  2. 手的摆放:与客户交流,站立时双手交叠放于身前,柜台时

 

双手交叠放于台面上,不得出现双手抱胸、托腮、叉腰等行为。7.面部表情:目光亲切友好,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面带真诚

的微笑,展现春风拂面的服务。

第四条 语言交流

(一见到客户时主动问候标准语言“您好,请问办理什么业务?”,并提醒应该准备的材料,进行分流。

(二目光主动与客户交流,开场三句话标准“您好,请坐,请问办理什么业务?(手势示意客户坐下

(三客户说话时要仔细倾听;交流过程中,应使用礼貌用语, 语气应当亲切、温柔、自然、平和、耐心,不急躁,语速适中,声音清晰柔和。

(四)在客户说话的过程中,不随便打断客户,不随意插话; 如必须插话,可在客户说完一句话时,先客气地表示歉意后再插话, 如:“对不起,打断您一下,我想提个问题”。如果是自己说话,应注意给客户留出说话的机会。

(五)有客户时不讨论负面话题(如对公司、客户不满

(六受理用户现金业务时要唱收唱付标准“总共缴费**元,收您**元,找您**元,请收好。

(七)用户办理业务结束后要进行询问,如“您的业务已经办

 

理好了,请问您还有其他需要吗?”。

(八)送别时使用礼貌用语,如“请慢走/再见。”

(九)客户较多时,客户情绪焦虑,要主动安抚,如“请稍等

/抱歉让您久等了/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客户有抱怨或投诉时,及时安抚客户情绪并积极处理问题。

(十协助客户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态度要和蔼,动作要温柔,始终做到微笑服务。当用户进行输入密码等保密性操作时, 需有意识回避。

十一服务“七声”:客户进门有问候声、客户问话有回应声、麻烦客户有道歉声、客户配合有致谢声、关键时候有提醒声、 中途离开有告知声、结束服务有道别声。

第五条 工作规范

文明接访,对客户来访,热情和蔼,态度诚恳,切忌简单急躁, 生硬粗暴,敷衍了事,做到“四个一样”即“大事小事一个样,生人熟人一个样,干部群众一个样,新老用户一个样”。

(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第一人应对问题受理的全过程负责,并及时回复客户。

(二热情、文明地对进出服务点的客户迎来送往,主动询问 客户需求,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应做到“认真倾听、详细记录、耐心问、仔细分析”,营造文明和谐的接访氛围。

(三客户来访反映的问题,应按照《一次性告知制》及相关 条例和规定当场给予准确答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而一时难以答

 

复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事后回访;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或因客观条 件不允许的,应及时回复并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

(四严格遵守《限时办结制》,快速妥善的处理客户提出的批评性意见,避免因处理延期导致客户投诉,对客户意见和有效投诉的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

(五利用服务点的便利条件,广泛收集客户反映的焦点、难 点、不热点和客户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收费时如出现错账、乱账等现象,严格按照大厅服务考 核标准执行。

(七)接收、递送客户材料时,需站立微笑,双手接送。

(八客户业务办理结束后,要随着站立,双手前握,身体微 微前倾,目送客户离开。

(九)做好延时服务,临近下班时,正在处理中的业务应照常办理完毕,如仍有等候的客户,继续办理,送别客户后方可下班。

第六条 工作纪律

(一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有脱岗现象发生,不得迟 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离岗、缺岗、串岗,有事及时办理请假 手续。

(二)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不准用餐,不准吃零食。

(三)上班期间需保持客服大厅安静,不得嬉笑、大声喧哗、 打闹、聚众聊天,不得随意变换岗位。

(四)上班时间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

 

天、看股票、看视频、听音乐和网上购物等。

(五客服大厅需保持环境清洁,无异味;产品及装饰无灰尘, 大厅内客户可见处不摆放私人物品。

(六不在客户面前玩手机、拨打私人电话或做其他与工作无 关的事情。

(七客服大厅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注意用电, 下班时要关好门窗、电脑、空调、电灯等,避免失盗、滋事、失火等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工作人员全部会使用灭火器。

第七条 投诉处理服务工作规范

(一当客户在客服大厅公共区域投诉时应先安抚客户,应由 专人陪伴客户到宁静的空间,避免客户投诉时的激烈情绪及批评在 大厅散播。

(二当客户是怒气冲冲地来投诉时,要耐心、认真聆听、安 抚客户情绪,给客户亲切感并积极对待客户的投诉。

(三当客户在陈述投诉理由时不要随意打断客户说话、过程中适时给予回应,详细记录下客户的诉求,以避免影响客户的情绪。

(四当客户陈述完投诉理由后,再对全过程进行详细询问和 确认,并填写客户投诉记录表。

(五如客户表现出激动异常的情绪,首先保持冷静,保持有 礼、耐心。

(六)对当时能处理的事情,立即处理;对需要其他部门协调的事情,记录下来,并告知客户稍后会及时反馈。如:“请放心,

 

您的**问题我已经记下,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对于由此给您带来 的麻烦,还请您多多谅解,谢谢。

(七面对客户不合理的要求时,应态度明确,但语气不可强 硬,详细、耐心、周到地为客户解释,得到客户的理解与配合。

(八在接待投诉客户时,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做合理的解释或澄清。对待用户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表露出对客户的轻视、不耐烦。

(九在解释过程中,不得与客户争辩、争吵,不得在客户面 前强调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不足。

(十当客户不认可或拒绝接受解决处理方案时,要耐心坦诚 地向客户表明公司的处理原因,如客户对解决方案表示接受,要向 客户道谢“谢谢您的合作”。

(十一)对于故意滋事的客户,应坚持有礼有节,坚持原则、 不能轻易妥协。

(十二寻衅闹事、扰乱正常营业秩序者,情节严重的应报分 管领导,报公安机关给予处理,但应尽量避免对现场其他客户的干 扰和影响。

(十三对于在客服大厅受理的投诉,能立即处理的可以直接 在客服大厅现场解决,对较为复杂或问题严重者必须逐级上报分管 领导进行处理。

第八条 严禁行为

(一)严禁大厅服务人员带情绪接待客户,并将情绪发泄到

 

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严禁与客户相互谩骂。

(二)严禁大厅服务人员受到委屈后,私自记录客户私人信 息进行打击报复。

(三)严禁泄露客户私人信息,从事各类商业活动。

(四)涉及对外媒体采访、宣传、报道的事项,统一逐级汇 报,不得随意接受媒体采访,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相关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九条 五项工作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1. 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管理)相对人(以下称办事人 电、来信或来人咨询、办理事务,由首问负责人(接待办事人的第一位工作人员)给予及时办理或解释、答复的制度。
    2.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要依据有关规章制度认真答复办事人的提问,告知相关办事程序及要求,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 及时办理,或者给予解释答复。对于手续不全或不具备办理条件的 事项,应耐心向办事人解释,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不属于职责范 围内的事项,应详细告知具体承办部门或有关咨询部门的联系方式。

(二)一次性告知制

  1.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办事人首次申请办理事项时,工作人员 即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需要的材料、程序和时限等内容,并依据相 关规定即时做出受理、补正或不受理答复的工作制度。
  2. 对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的申办事项,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
 

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要立即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即告知办事人予以补正;对申请事项不符合规定或依法不能办理的,要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和依据。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情况特殊的申办事项,承办工作人员无法当场作出明确答复和处理的,要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并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办事人。

AB ”工作制

  1. “AB ”工作制是指在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对每项业务均明确AB ”两名责任人,“AB ”互相补位,确保不空岗的工作制度。
  2. 各部门对外服务工作的每项业务都要确定“A、B ”两名责任人,并公示责任人及其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四)限时办结制

  1. 限时办结制是指责任单位在向办事人提供审批、审核或其 他服务时,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
  2. 各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 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办结时限的,要将延期的原因和延长时限告知办事人。

(五)公开承诺制

  1. 公开承诺制是指各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对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开展工作的制度。
 
  1. 公开承诺应包括以下内容:服务项目、工作流程、收费依据 和标准、投诉方式、保障措施等。承诺内容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条 本办法由服务稽查部附则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